预决算公开
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市级科研机构。
主要职责:以老年病医疗研究为特色,以心、脑血管疾患和老化为重点的发展方向,开展老年疾病特别是神经系统,如:老年性痴呆、帕金森病、心脑血管病、老年流行病学的发病机制、诊断与防治研究。主要涉及衰老机理、老年疾病分子遗传学、病理学、免疫学和生物化学、老年病临床诊治、保健学、护理学、老年中西医结合临床基础、老年药理学、药效学和药物化学等研究领域。
目前,中心下设神经生物学研究室、细胞生物学研究室、药物研究室、脑血管病研究室、中心实验室、实验动物室、循证医学中心和多个临床实验室。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未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单位事业编制85人,实际76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6531.65万元,比2021年6148.02万元增加383.63万元,增加6.2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557.28万元,比2021年4048.47万元增加508.8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公益性科研试点项目;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080.00万元,比2021年1072.00万元增加8.00万元,主要为科研课题经费增长;上年结转结余资金894.37万元,比2021年1027.54万元减少133.17万元,落实盘活资金存量要求。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6531.65万元,比2021年6148.02万元增加383.63万元,增长6.24%。
基本支出预算3752.4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7.45%,比2021年3733.66万元增加18.79万元,增长0.50%。原因为职级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长。项目支出预算2779.20万元,比2021年2414.36万元增加364.84万元,增加15.11%。主要原因是新增公益性科研试点项目。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2年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预算项目主要支出方向为:改革与发展项目、类脑技术与脑疾病的转化应用研究项目、老年多重用药风险管控及临床应用研究、老年患者慢病智能化管理及创新模式研究等。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8.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884.83万元,占本单位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共计54.9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9台(套)、共计8952.12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